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又是社会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是重要的公用设施,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是保障供用电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江西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4月2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反窃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6月8日,江西省经贸委、江西公安厅、江西省 电力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全省打击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7月10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将于近期展开打击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能的专项行动。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以及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坚强决心。
近两年,我市公安、经贸、电网企业通力合作,广泛开展了各项电力设施保护防范、查处和打击工作,查破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各盗窃电能案件2389起,期中破坏盗窃电力设施31起,有效的维护了电力设施安全。在今后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将对各类违规野蛮施工、违章建筑、超高树木等障碍损坏、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级电力企业将进一步强化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加强防范工作,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积极性,为我市建设和建设和谐平安瓷都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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