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该法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立法宗旨,确立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法律地位,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并将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景德镇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依据该法并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实际,率先在全省设区市建立了景德镇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景德镇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几年来共为全市中小企业争取银行贷款资金32000万元,为全市国有、集体资产进行交易额达38000万元。 贷款担保业务联系电话为8579166 产权交易业务联系电话为8586573。
中小企业局-2 担保业务程序图
接受企业咨询,发放表格 解释担保业务流程以及会员资章 程的相关内容 综合业务部受理担保申请 初审材料 1、初审申报材料是否完整。 回 2、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 复 担保业务部分析材料对较好 政策等担保准如条件 企 的项目向银行推荐 业 不 担保业务部会同风险管理部 1、核实材料的真实性; 合 到实地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2、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市场情 要 和初审意见 况以及财务状况; 求 3、落实反担保措施; 中心主任审批
担保中心、银行、企业、反担 1、申请担保企业与银行签订《 保人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借款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