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还是让市民说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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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8-3 8:56:00 来源:景德镇在线 作者:曹涛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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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在线特约评论员 曹涛勇 7月29日《燕赵都市报》刊载的一则消息,着实让广大市民欣慰。消息称,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这份文件当中,最让人感到鼓舞的是文件规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保护规划时,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这就意味着,如果这份文件若生效,今后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时,市民们将有了一个合法、有序参与的渠道,如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还是市民说了算。 从这份条例中明确肯定了市民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具有最终说话权,令人鼓舞,也符合客观规律。事实上,市民就是历史文化名城最可靠的守护神。因为,市民和他们自己生于斯、长于斯、殁于斯的古城,有着血浓于水的感情联系,古城对他们来说,并不仅仅是一片可以生产GDP或收获利润的土地,而是他们的生活方式,是生命的一部分,记录着他们童年时期的欢笑,青春时期的爱情,记录着父母渐行渐远的身影,甚至他们自己,就是“历史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他们最有热情和动力来参与古城的保护,只有市民的力量足以制衡官员和开发商的力量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才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 其实,依靠市民的充分参与来保护古城,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有人说,在看过巴黎、伦敦、爱丁堡之后,才恍然大悟:一页一页叠加起来的才是一部历史。在这些城市里,市民都是保护古城的建设性力量,比如在巴黎,就有一个市民自己组织的“古城保护委员会”,在规划阶段就先期介入。巴黎今天能够向世人呈现出如此丰厚的文化底蕴,“古城保护委员会”可谓功不可没! 目前的这份“征求意见稿”,有了许多令人欣慰的变化,包括加重罚款的力度、政府保护不力须承担法律责任等,但在我看来,最重要的,还是要开放市民的参与,这才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治本之策。 但愿这份“征求意见稿”早日成为实施意见,成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范条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