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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反映江西交通近年来改革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和辉煌业绩,重点宣传江西高速公路在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进程中发挥的作用,展现江西高速公路人无私奉献、拼搏进取、扎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高速路的精神风貌,激发社会各界关心高速公路建设、理解高速公路行业、支持高速公路事业的热情,经研究,江西省摄影家协会、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交通报》江西记者站联合举办江西省第三届“赣粤高速杯”摄影艺术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西省摄影家协会 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报驻江西记者站承办单位:江西省高速公路文学艺术联合会 江西高速公路摄影协会
二、参展对象
全省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
三、作品内容及要求
参展作品必须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题,充分展示我省交通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辉煌成就,紧紧围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2000公里,突出反映我省高速公路事业迅速发展的历程,宣传高速公路建设者和管理者的风采,以及高速公路对沿线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所起的巨大推动和辐射作用。
四、作品类别
展览作品分为三类:
(一)高速公路类:江西高速公路的路、桥、隧道建设风貌和建设者、管理者的精神面貌和时代风采;
(二)社会生活类:高速公路沿线地区社会生活以及经济发展状况;
(三)风光类:高速公路沿线的自然风光。
五、作品要求
(一)高速公路类仪限反映汀西高速公路题材的作品,其余两类不受地域限制。
(二)参展作品风格不限,每位作者选送的作品数量不限,用胶片或数码拍摄的黑自、彩色照片均可,单幅、组照不限,不收反转片和电子文件参评,已在同级别、同类型影展(赛)中获奖和入选的作品不能参展。
(三)参展作品请勿装裱,单幅尺寸不超过8×10英寸,正方片不超过8×8英寸,组照整体尺寸不得超过12×16英寸。
(四)本次展览一律不收参展费,一般不退稿。全部获奖和入选作品,将统一调底(数码文件)制作后举办展览和编入作品集。
(五)主办单位对入选和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巾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六)展览作品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七)展览作品请在背面严格按附表《江西省第三届”赣粤高速杯”摄影艺术展览作品登记表》的要求,注明作品类别、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拍摄地点和内容等信息。作品类别漏填或填写错误的,个人资料填写不真实的一律作弃权处理。
六、评选和入选、奖项设置
本次艺术展将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入选作品260幅,其中:
高速公路类设:金奖2名,各获奖金2000元;
银奖4名,各获奖金800元;
铜奖8名,各获奖金500元;
优秀奖20名,各获奖金100元;
社会生活类和风光类各设:
金奖1名,各获奖金2000元;
银奖3名,各获奖金800元;
铜奖6名,各获奖金500元;
优秀奖20名,各获奖金100元。
凡获奖和入选作品均发证书及作品集。
七、 日程安排
(一)征稿日期: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评比日期:2008年6月2日。
(三)展览日期:2008年7月初。
(四)首展地点:南昌
八、投稿地址
(一)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
江西省摄影家协会展览办公室收
邮编:330046电话:(0791)6215010
(二)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367号省高管局
江西高速公路摄影协会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