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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类别及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拟入选作品共880幅(组)左右。
纪实作品类:入选300幅,其中单幅255幅,设金奖7个,银奖15个,铜奖22个;组照45幅,设金奖2个,银奖3个,铜奖4个。
艺术作品类:入选300幅(只收单幅作品),其中金奖8个,银奖18个,铜奖26个。
商业作品类:入选100幅,(只收单幅作品),其中金奖3个,银奖4个,铜奖8个。
其他奖项设置:
1. 青年作品奖(题材不限,单幅、组照均可):入选80幅(按类评选),设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
2. 黑白作品奖(题材不限,单幅、组照均可):入选80幅(按类评选),设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
3. 评委推荐奖:每位评选委员推荐作品一幅。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的作者均颁发“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优秀作品”证书。
4. 摄影组织工作和特别贡献证书设置:本届展览将对组织作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 团体授予“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了贡献的单位授予“全国摄影艺术展特别贡献证书”。
五、 作品类别及青年作品奖、黑白作品奖解释
1. 纪录摄影作品类:作品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各类题材的作品,作品形式可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包括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两个方面)。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不得修改原始影像,设单幅和组照两种评选。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
2. 艺术摄影作品类:作品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题材范围可涉及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本类作品均为单幅,不设组照。
3. 商业摄影作品类:作品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作为主体元素运用在广告或商品中的照片,包括人像、时装、建筑空间、汽车等各类产品,允许使用各种后期加工手段。本类作品均为单幅,不设组照。
4. 青年作品奖:为鼓励年轻的摄影家和爱好者的探索和创造,本届展览设青年作品奖项,年龄限定在24周岁以下。作者须在作品登记表中注明。
5. 黑白作品奖:为鼓励黑白摄影作品的创作和繁荣,本届展览设立黑白作品奖项,作者须在作品登记表中注明。
6. 评委推荐奖: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评判观念,推荐一幅本人崇爱的作品,张扬个性,提倡多样。
作者选送作品投稿时,同一作品不得在不同的类别中重复投送,不同类别的参评作品请一定在登记表上注明,例如: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以及青年作品奖项、黑白作品奖项。
六、 征稿日期
截稿日期:2007年5 月20日止(以寄到北京的邮戳时间为准)
八、评选日期:2007年5月下旬
九、颁奖及展览日期、地点:2007年7月,吉林省
十、寄送作品地址
地 址:北京市东单红星胡同61号 邮 编:100005 单 位:中国摄影家协会全国影展办公室 收件人:王瑞婷 电 话:010-65255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