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德镇在线讯:为加强我市房地产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从8月26日开始为期一个月的2004年度房地产企业资质年检工作,年检对象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拆迁公司(代办处),将重点考核开发企业在2004年经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开发业绩、经营行为、自有资金、人员情况、管理措施等内容。 据了解,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行为成为此次年检的重点,主要检查内容包括:1、竣工验收工程是否达到合格标准,是否发生安全事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2、是否服从城市规划(如间距、容积率、绿化率等),配套设施建设是否和房屋建设同步;3、预售商品房是否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是否使用省、市统一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商品房广告是否规范,是否有虚假广告现象,是否存在销售面积“短斤少两”情况;5、是否把开发资质转让给无资质证书的开发单位,或把开发计划转让给其他单位,开发企业是否越级承担任务;6、是给所有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7、企业是否确定工程质量负责人;8、是否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商品房;9、开发项目出现问题后,是否及时维修;10、开发的小区是否已实行综合验收;11、建设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等。 据悉,今年1月1日以后批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时不列入此次年检范围。年检采取自检、评分、省建设厅专检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年检,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秩序,严重查处违法、违规房产销售行为,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备类违法违规的销售行为,以及整改成效不明显的房地产企业。对达不到年检要求的企业,将予以撤消、降级、警告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