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估价管理办法将要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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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11-10 11:17:00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华良 编辑:李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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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 《办法》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设立分支机构;二、三级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房地产估价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