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视点
党政 陶瓷 旅游
财经 房产 社会
黄页 知道 12345
商城 分类 消费
职场 房源 二手
美食 娱乐 时尚
教育 健康 体育
家居 汽车 IT
文学 博客 俱 乐 部
摄影 交友 广告服务
艺术 相册 联系我们

首页>>房产频道>>房产政策法规>>正文
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日期:2005-4-6 16:13:00     来源:中天房产网   作者:  编辑:张敏
  
  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的通知
建房[1995]第5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管委、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减少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间的纠纷,特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二、在本规则实施前已签订的商品房屋购销合同,除合同对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约定有明显违法或计算错误的外,应维持合同约定的面积。若买卖双方有一方提出按本规则计算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或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按本规则测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的,合同双方可对合同中的销售面积作调整,但应维持原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变。

  三、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遵循《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测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附件: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 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扣除)。

  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六条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 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内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第九条 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十条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SX(〗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SX)〗

  第十一条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第十二条 其他房屋的买卖和房地产权属登记,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建设部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1995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送给好友】 【关闭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建设部官员:商品房空置并不等于
向国家发改委送建议书 再建言取消
商品房预售制度遭多方质疑 短期内
易宪容:商品房预售制度并非国际
9月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信息
调研组或将再度出击 调整商品房与
律师提醒:购买预售商品房合同签
上海新推11幅地块用于配套商品房
买商品房怎样砍价才能得到实惠
建设部长指责房产商为高利润不建
·深圳出现首批“159”手机号 数千用
 热门图片
 版权信息:
景德镇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景德镇在线”或“本站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景德镇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景德镇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 XXX (非景德镇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 30 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景德镇在线网站编辑部 电话: 0798-8214040 8211798
 
最新专题
频道精选

·红色记忆(30):清涧起义
·我市招募27名高校毕业生下
·市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举行
·市统计局就我市开展农业普
·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宣传工
·市防指在市气象局召开防汛
·“时代先锋”系列报道专栏
·瓷都短讯集锦[2006年7月7日

企业上网
资讯速递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建设 广告服务 招聘贤才 意见反馈
地址:景德镇市莲社北路7号(333000) 0798-8224040 8214040  E-mail:stone@sina.com 在线及时通
版权所有 © Version 4.0.7 景德镇在线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赣ICP20020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