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党政 陶瓷 旅游 财经 房产 教育 生活 英语 评论 商城 信息 邮箱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新闻热线:0798-8214040 客户服务:0798-8211798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交易>>购房指南>>
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应慎行
日期:2005-8-10 17:09:00     来源:湖南红网   作者:  编辑:王勇
  权威公告>>>
 
  
家住长沙芙蓉路的谭女士向记者诉说了这样一件“麻烦”事:去年5月,谭女士以只有4岁多的儿子的名义在市内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她当时的想法是,房子以后总是要给儿子的,用儿子的名字签订合同,日后省了过户的麻烦,而且可以少交一部分手续费。不料,后来房子不但延期交付还出现了一些质量问题,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开发商理应向户主赔付违约金。但谭女士提出的赔付要求却遭到开发商的拒绝,开发商的理由是,合同上的户主是未成年人,不受《合同法》保护,因此合同无效,不能获得违约金。谭女士对此十分不满,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未成年人也是消费者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的彭震律师,彭律师告诉记者,开发商以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就认为合同无效,从而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为未成年人也是消费者,根据《合同法》和《民法》相关规定,只要在今后的司法调查中能够判定是法定代理人代替未成年人行使了相关行为,则可视为合同有效。同时,由于购房在目前社会生活中属于比较重大的经济行为,涉及金额较大,且购房合同内容涉及法律关系较复杂,因此,为了避免纠纷,未成年人购房的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在签订合同时,一般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在代理人栏签字。

  应在签订合同时公证

  但彭震律师同时提醒,目前以孩子名义购房的市民越来越多,因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他们大都遇到过类似的麻烦。对此,他提醒购房者,要慎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因为开发商可能以“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身份不能确定”为由,认定“合同无效”。所以,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到公证机关进行相应公证,以确定合同的法律效力。而如果今后想变卖、赠与、抵押该房产时,也只有儿女委托,父母才有权处理,碰到子女到外地上学、工作,父母对房屋的处置就很麻烦了。

发送给好友】 【关闭
 相关评论:

 相关新闻:
购房人持币观望 需求让价格见涨
购房 最重要的是看电梯
购房族千万别被贷款套牢 
购房怎么看性能价格比
预防开发商一房二卖 购房应当登
冷观购房税负的痛苦指数 买房需缴
购房的“税负痛苦指数” 买房需缴
专家:购房不应盲目求大
专家指导:自住购房 讲究包装or
新闻检索
推荐信息
 
最新专题
图片热门
 

团购买房听上去很美 业内人士对此
购房族千万别被贷款套牢 
商品房交易量急剧缩减 新房二手
买房心得:以生活习惯选房 经济

Copyright ©2002 - 2005 JDZOL.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