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工业发展“十强企业”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
2006年,全市工业在广大企业干部职工的团结拼搏努力下,实现了加速发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工业增加值63.3亿元,比上年增长20.5%,实现销售收入187.5亿元,比上年增长30%,上交税金7.61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重点骨干企业支撑作用增强,贡献不断增大。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23户,比上年增加21%,上交税金超千万元的企业达到11户,比上年增加22%,亿元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和上交税金占全市工业的比重分别达到74%和73%。
为促进发展、激励先进,营造做大做强有功、纳税贡献光荣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重点骨干企业的带动效应和支撑作用,促进全市工业的快速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规模以上销售收入和上交税金综合排序前10名工业企业给予表彰;授予江西昌河汽车股份公司、景德镇市焦化煤气总厂、华意电器总公司、昌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景德镇发电有限公司、江西化纤化工有限公司、江西电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乐平矿务局、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中景集团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为“2006年度全市工业发展十强企业”称号,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奋发进取,再上新台阶,为全市工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全市工业企业要学习“十强企业”勇于开拓创新、奋力做大做强、争做纳税大户的精神,加快企业发展步伐,为实现我市工业新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中共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 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