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房屋修建花园 京中高档小区业主圈地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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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9-2 14:32: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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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北京城区近郊逐渐兴起“双拼”、独栋、联体跃层别墅购买热。随着业主的陆续入住,这些中高档住宅小区开始不断发生物业管理纠纷。位于城乡结合部、辖区内建有中海安德鲁斯庄园、万科青青家园等数处高档小区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法庭近期通过调研发现,在今年上半年法庭审理的涉及高档住宅小区的物业 管理纠纷中,因业主“圈地”扩建房屋、修建花园等形式引发的纠纷就有近十起。 私建花园原为“自救”,群起效仿导致矛盾升级 陈曼女士是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庄园联体别墅业主。2006年3月,陈曼一家入住小区,成为早期入住业主。 当时,小区设施还不健全,2006年7月中旬北京下大雨,因陈曼家门前垃圾堆太高,致使积水进入陈曼房屋,房屋内大面积积水,将地板和部分家具浸泡。 为此,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象征性地补偿了陈曼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此后,在多次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就如何处理门前垃圾堆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后,陈曼于2006年12月动工,开始在其房屋西侧自建长10余米、宽6米小花园,花园用木制围栏圈闭,围栏内部为陈曼修建的园艺,园艺以绿色景观为主,建有葡萄藤、石桌椅、木亭,地面由草坪和鹅卵石铺设。 花园建得很漂亮,引来不少邻居羡慕。不到半年,小区内已有十余家业主效仿陈曼,依托房屋一侧自建花园。 这一情况,引起了不少其他业主的不满,他们纷纷向物业公司抗议,如果物业公司再不履行职责,放任业主自建花园,就不再交纳物业管理费。于是,物业公司才开始着手与已建花园业主进行协商。然而,木已成舟,钱、财、物都已变作处处景观,业主们怎愿意亲手将倾注了心血的景观恢复原状。物业公司与业主们僵持数月后,先期将陈曼等几名业主起诉到法院,要求拆除花园、恢复原有绿地。法院经过现场勘验、开庭审理,考虑到陈曼已将占用的场地修建为绿地,故没有恢复原来绿地之必要,最后判决陈曼将其房屋西南侧花园之西侧围栏向东平移至距该房屋西墙体五米处。 判决后,物业公司与陈曼均没有上诉,接受了法院的裁判结果。 装修房屋竟然向下“圈地”,被判回填得不偿失 王平先生是北京市朝阳区某家园联体跃层别墅业主。2007年9月,王平因需要对新房进行装修,于是向物业公司提交《装修申请表》,双方签订了《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在协议书中约定,严禁业主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严禁擅自在承重墙、顶棚、楼地面、排烟管道上打孔、剔凿或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严禁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王平在装修过程中,却在室内挖掘了地下室。物业公司发现后,先后于同年10月、11月向王平发出两次告知函,要求王平停止挖掘,将已挖掘的部分恢复原状。但王平未予恢复,2008年1月,王平挖掘的地下室全部完工。 自从王平的地下室挖掘完工后,邻居刘女士就一直生活在担忧中。刘女士认为虽然王平在自家房屋内挖地下室,但因为两家的别墅都是连体的,所以,挖空的地下室必定会影响自己家房屋的安全。刘女士每每想到此,就日不能食,夜不能寐,隔三岔五到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处理。物业公司也多次同王平协商,终因分歧太大以失败告终。最后,2008年4月,物业公司在刘女士的压力下,一纸诉状将王平告到法院,要求王平将地下室回填,恢复原状。 |
